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14250次 发布时间:2024年05月08日
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强调加强部门协同联动,严格落实对应去化周期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,遏制部分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不合理增长。
通知要求,对于库存压力大、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城市,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,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,坚决遏制存量土地不合理增长态势。对于去化周期在18个月~36个月间的城市,要按照“盘活多少、供应多少”的原则,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(包括竣工和收回)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,确保存量不增加,逐步盘活消化。各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、盘活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数据按季度动态更新。
成都、中山、杭州、合肥去化周期在10个月内。
上海、郑州、沈阳、南昌、合肥、济南、三亚、杭州、中山和成都,去化周期均在14个月以内
武汉、福州、东莞、无锡、常州、哈尔滨、长春等二线城市和韶关、西宁、舟山、洛阳、晋江、日照、泉州、唐山、惠州、秦皇岛等三线城市去化周期均超过36个月
首度视角:土地供应的限制,将有力调控商品房入市量,对稳房价、稳地价、去库存均有帮助。但部分经济较弱的的地市,由于土地财政占比较高,高库存区域供地暂停将导致财政资金紧张,需要寻找综合解决方案才能度过较长的困难时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