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1060次 发布时间:2014年01月17日
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省区市的财政数据已相继出炉。
作为经济运行的“晴雨表”,经济总量的增加对公共财政收入的增长有基础性的影响。随着我国经济增长由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的“新常态”,财政收入的增速也与之同步,结束了过去两位数的高增长状态。
不过,从今年上半年的全国财政收入(74638亿元)占GDP(269044亿元)的比重来看,基本稳定在27.7%左右的水平,与2013年趋同。局部而言,与全国财政收入增速(8.8%)步入个位数类似,地方今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速也在回落。
21世纪宏观研究院根据地方公开发布的数据,从多个维度梳理分析,今年上半年的地方财政数据呈现以下特征:
一、增速与总额指标分化明显
从已披露的30个省区市(黑龙江数据暂未公布)上半年公共财政收入来看,收入总额、同比增速两个指标分化趋势非常明显(见表1、表2)。其中,尤以西藏最为突出,增速全国第一、总额全国倒数第一;宁夏、海南、新疆、贵州等省份的情况亦类似。
而总额和增速排名比较稳定且靠前的省份是广东、上海,呈现量速同步增长的状态。
21世纪宏观研究院认为,从财政收入总额和增速的离合程度来看,上述两指标分化严重的省份,反映了财政收入规模基数低,但经济增长潜力较大的趋势。西藏上半年以11.7%的经济增速居全国首位,这也同期反映在了财政收入上。
从上半年公共财政收入总额来看,东部的粤苏鲁三省稳居前三。其中,广东上半年财政收入首超四千亿,江苏紧追其后,位居第三的山东财政收入总额迅速掉落至两千亿梯队,距离前两省有一定距离。
上半年公共财政收入总额垫底的是宁夏、青海、西藏三个西部省份。值得注意的是,尽管三地财富总额低,但均完成了“双过半”目标(时间过半,收入过半),上半年增速均在10%以上,西藏甚至高达26.7%,占据增速榜单头名。
二、西部紧追中部
就公共财政收入总额这一指标,东部11省市财富总额约占全国总额的60%,仅广东一省的公共财政收入就已经达到了西部12省区市总额的一半。
东中西部的财富总额排名依旧,仍是东部第一、中部第二、西部第三的格局。东部11省区市上半年财富总额23794.24亿元,占同期全国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总额(40311亿元)的比重为59%。
局部来看,今年上半年和去年同期相比,东部各省市的增速排名基本稳定,中西部省份座次变化则比较明显,尤以西部最为突出。新疆、陕西财政收入增速从去年的后几名迅速跻身于第二、六名。
21世纪宏观研究院认为,东部发达地区财富总额远超中西部的情况难以撼动,关键看中部、西部两地区的财富总额变化,从目前趋势来看,西部追赶中部的脚步在加快,其在全国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总额中的占比已十分趋近。
今年上半年中部地区财政收入增速第一的宝座依旧被湖北所拿下,19.7%的增幅比去年微弱下降了0.2个百分点。西部12省区市中,西藏以26.7%的增速领跑,不过这一成绩比去年同期(29%)还是下滑了2.2个百分点。此外,将今年上半年的增速与去年同期相比,在中部全面下挫的同时,西部仍有新疆、陕西逆势上扬,增速继续走高。
三、资源大省依赖非税收入
按公共财政收入的结构来看,整体表现为税收收入增速加快,非税收入增长平缓,其中增值税的增速快于营业税;分行业来看,房地产行业收入下滑,金融等第三产业比重上升。
21世纪宏观研究院认为,受益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将非税收入的手脚束缚住,部分省份税收收入增速比重相对提高,一升一降,总体反映了税收结构有所改善的局面。一般而言,税收收入占比高,意味着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质量较高。
今年上半年海南、重庆、江苏、上海、天津等地,税收增速明显快于非税收入,税收额对公共财政收入贡献提高。
但是,对中西部资源大省而言,非税收入依然是上半年财政增收的主力,尤其是以煤炭为支撑的资源省份,如内蒙古、山西等,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量主要来自非税收入。
内蒙古上半年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41亿元,增量为30.8亿元,几乎全部来自非税收入。其中,税收收入613.5亿元,与上年持平未增长,非税收入327.8亿元,同比增长10.4%。陕西上半年非税收入增速达29.5%,比税收收入高21.1个百分点。
四、人均宏观税负差8倍
以2014年各省区市的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分子,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数为分母,21世纪宏观研究院模拟计算了全国和地方的人均宏观税负均值。
考虑今年上半年28省区市财政收入执行额“双过半”及其增速情况,再结合去年各省都基本完成了当年财政收入预算,甚至部分省份有超额完成的现实,我们认为采用2014年各省区市公共财政收入预算额,有现实依据也有可比性;各地人口数量统一采用六普数据。
根据上述算法,2014年全国人均宏观税负水平约为6338.76元,考虑六普以来人口有所增长,这一均值实际还会有所降低。地方人均宏观税负的极值分别是北京的20347.8元和西藏的2454.7元。
人均宏观税负前三甲是北京、上海、天津三个直辖市,分别为20347.8元、19192.8元和17993.5元,也是仅有的三个人均宏观税负过万的省份。
人均宏观税负最低的3个省份为河南、甘肃、西藏,分别为2846.7元、2580.6元、2454.7元。
若以东中西部各省份在区间的集中度来看,东部主要集中在6000元以上梯队,共有9省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;中部省份主要分布在2000-6000元区间,其中一半集中在3000-4000元区间;而西部省份的离散程度最高。